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
General Principles on Commercial Law and Corporation 
開課學期
102-1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王文宇 
課號
LAW3300 
課程識別碼
A01 3800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5,6,7(12:20~15:10) 
上課地點
法研4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36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1_el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
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說明

課程名稱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
上課時間 星期二(前4週每週上課3課時,即5、6、7節;第5週起每週上課4課時,即5、6、7、8節;但10月22日、12月24日、12月31日不上課)
先修科目 無(但選修本課同學應配合上述上課時間)
授課教師 王文宇教授
開課年級 大三以上 學分數 3 每週授課時數 3
開課別 一學期課程
修習別 必修
教學目標
本課程採取與學生互動的方式,教授商事法及公司法之基礎概念。「公司」是商業活動最重要之組織型態,課程乃以公司型態為重心,學習公司之設立與登記、公司內部之權力結構、股東與董事之權利與責任、股東會與董事會之運作方式、公司之資金來源及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等議題。學習商事法及公司法,須從法律及實際面同時進行瞭解,因此除課程與條文外,實例研討也是重要的學習方式,以增進學習效果。本課程將從理論及實務面,介紹商事法及公司法的重點,使同學徹底瞭解商法之特性及公司之運作方式。

授課方式 以講述為主,並配合時事與案例討論。
成績評定 上課平時成績(20%) 期末考(各80%)

參考書籍
王文宇著,公司法論(元照出版)
柯芳枝著 公司法論(三民書局)
新修正公司法解析(合著,元照出版)
 

課程目標
使同學了解公司法制的基礎思維,培養法律適用與思考的能力
除了講解公司法條文外,也介紹法經濟學觀點與公司運作實務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以電子郵件或打手機與老師約時間面談 wlwang@ntu.edu.tw or 0920690369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0  商事法概論;商業組織的基本特性;各種商業組織(包括合夥、信託、公司等) 
第2週
9/17  公司法總則 
第3週
9/24  公司法總則、無限公司、有限公司 
第4週
10/1  有限公司、兩合公司 
第5週
10/8  股份有限公司(設立、股份) 
第6週
10/15  股份有限公司(股份、股東會) 
第8週
10/29  股份有限公司(股東會) 
第9週
11/5  股份有限公司(股東會、董事及董事會) 
第11週
11/19  股份有限公司(監察人、會計) 
第12週
11/26  股份有限公司(公司債、發行新股、變更章程) 
第13週
12/3  股份有限公司(重整、解散合併及分割、清算) 
第14週
12/10  股份有限公司(解散合併及分割);關係企業 
第15週
12/17  關係企業;外國公司;公司之登記及認許 
第10-1週
11/11  晚上5:30~8:30 
第10-2週
11/12  股份有限公司(董事及董事會)